确立背景
进入21世纪的第一年,党中央、国务院就转发全国“四五”普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应的决议,要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必须随着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的发展而不断深化,努力实现“四五”普法规划提出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即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全面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依法治国奠定坚实的基础。为达到這一目标,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继续重视、关心、支持,需要各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需要社会各界和亿万群众的积极参与,同時需要各级普法依法治理主管機关加倍努力,开拓创新,完善工作方法与手段,不断扩大宣传教育的影响和效果。全国法制宣传日,正是适应普法依法治理深入发展要求、适应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需要而确立,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建设历程
2001年4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了使宣传日的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中宣部、司法部研究制定较为详细的系列宣传活动方案:中宣部、全国人大法工委、司法部于同年12月4日召开“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中央电视台举办“法治的力量——‘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特别节目”;在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农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上,开辟“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访谈、系列报道等专栏,播出焦點访谈和公益广告;在中国普法網和法制日报上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一系列活动。首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是:“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目的是要通过开展系列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在广大干部群众中牢固树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的观念、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观念、公民权力和义务对等的观念、依法治国的观念和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观念。
2008年,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系列宣传活动结合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大力宣传中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巨大成就、成功经验和前进方向,宣传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和成就,宣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举措和成就,宣传在立法、行政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方面的重大发展,宣传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方面的重大发展。活动进一步丰富座谈会、论坛、讲座、征文、演讲、法制展览、知识竞赛、广场活动等宣传形式。
2009年,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系列宣传活动结合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力宣传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巨大成就、成功经验,宣传中国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宣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举措和成就,宣传中国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方面的重大发展,宣传中国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方面的重大发展。
2010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检查验收年,也是“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确立十周年。该年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宣传重點是大力宣传宪法宣;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點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五五”普法以来所取得的成就。
2012年,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宣传活动的重點为:一是大力开展党的十八大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二是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三是大力宣传法律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大力开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2013年,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主题为“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宣传重點内容是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
2015年,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2015年 “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前后,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将集中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营造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