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历史
1943年10月30日,中、美、英、苏四国在莫斯科发表《普遍安全宣言》,提出有必要建立一个普遍性的国际组织。
1944年8月21日至10月7日,苏、英、美三国和中、英、美三国先后在华盛顿敦巴顿橡树园举行会谈,根据《普遍安全宣言》的精神,草拟了建立新的国际组织的章程,并通过了《关于建立普遍性国际组织的建议案》。在谈到這个国际组织的名称時,三国都同意沿用1942年“共同宣言”所用过的”联合国”一词,把未来的国际组织命名为“联合国”,這个提议最后获得了旧金山制宪会议批准。
1945年2月,由罗斯福、丘吉尔和斯大林参加的雅尔塔会议,又进一步讨论了成立联合…详细内容 »
组织機构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三章第七条之规定, 联合国设有联合国大会、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联合国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联合国秘书处等6个联合国主要機构(联合国主要機关)。(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是联合国大会的附属機构,直接向联合国所有会员国负责。)
活动内容
2011年
2011年10月24日联合国驻华系统24日在京举行活动,纪念联合国日。
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总干事托卡耶夫在庆祝活动上说,《联合国宪章》生效以来的66年中,世界经历了巨大变化。人类面临的各种挑战更趋复杂,涉及的范围也逐渐扩大。在這个过渡与变革的关键時期,人们期待着联合国发挥更大作用。
“联合国将继续致力于通过多边合作来实现国际和平与安全,這一點从未改变或动摇。”托卡耶夫说。
托卡耶夫高度评价了中国在联合国事务中发挥的作用。他说,中国恢复在联合国合法席位40年来,在促进…详细内容 »
2023年
2023年10月23日,联合国驻华系统在北京举行第78个联合国日庆祝活动。外交部有关负责人、多国驻华使节及来自学术界、企业界等一百多名嘉宾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