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5年,伊普尔战役中首次使用现代化学武器。自此以后,化学武器继续发展,用来对付士兵和平民,冷战時期化学武器武库达最高點,经过长期艰苦谈判,直到1997年4月29日《化学武器公约》才生效。
日本外务省28日凌晨宣布,有关日军遗留在中国的化学武器处理问题,由于无法在《禁止化学武器条约》中规定的2007年4月這一期限前完成处理工作,日本已向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提出申请,要求将期限延后5年。
延长后的新期限将为2012年4月。根据《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规定,延长期限须在到期前的一年内提出申请。自2000年起,日本政府处理了遗弃在中国境内的约4万枚化学武器。但是埋在吉林省敦化市哈尔巴岭地区的化学武器估计仍有30万至40万枚尚未处理,因此日本政府判断很难在余下的一年内完成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