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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婚礼习俗

双方落实伴郎、伴娘,通知亲友,主办一方(一般为男方)订饭店、车辆,聘请主持人、宾相,落实录像、摄影、礼炮、乐队、婚礼会场等事宜。离娘肉要一刀,带肋骨,以示女儿虽然离开娘出嫁了,但仍然和母亲骨肉相连,没离开娘。喜联(2幅):新房和典礼会场用。红鞋(1双):新娘上喜车穿。

红毯子(1条):新娘换妆和坐福时用。
彩礼中,也有在鲤鱼、粉条、酒、糖、烟、茶叶等,因离娘肉和公鸡必带,不算彩礼。

喜字:大号—新房门、饭店大门各贴2个;中号—迎送喜车1车1个;小号和艺术字—若干,新房室内张贴。
礼炮(6-8响):新郎新娘饭店下车或结婚典礼时鸣放。

结婚庆典前,一般还必须做好以下准备

彩礼:离娘肉一块;红公鸡2只;四或八彩礼是过嫁妆时新郎到女方家必带的礼物。
喜花:新郎、新娘、伴郎、伴娘、证婚人、主持人、宾相花各1个,主婚人(双方父母)花4个,嘉宾花若干。鲜花(3束):新郎向新娘献花1束、典礼时向新郎新娘献花2束。
婚期确定后,要购置家俱、家用电器,布置新房,买婚礼服装、选订婚纱,照结婚纪念相。
鞭(不少于8挂):喜车出发、到女方家到新房、饭店下车和典礼时燃放。单喜双数若干倒贴在女方门前喜子上方预示喜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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